关于自平成16年(2004年)4月开始的2年间,以“难以忘却的1・17”为主题将举办的阪神・淡路大地震10周年纪念事业”的象征图案及标志,平成16年2月1日至3月1日进行公开征集,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多达410件的应征作品。这些应征作品,经过该推进会议事务局进行审查,进而决定“阪神・淡路大地震10周年纪念事业”的作品如下。
1. 标志
| 采用作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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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 |
石田 隆(Ishida Takashi)・石川 和市(Ishikawa Waichi)[共同作品]
爱知县名古屋市/设计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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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受奖致词 |
大地震发生的那一天,我在名古屋的家里由于从来没体验过的长时间的摇动被摇醒了。起床后,我看电视新闻才知道发生了大地震。石田隆的新婚女儿与丈夫当时住在宝冢也受了灾,仅仅保住了命。如今9年的岁月过去了,虽然街道复兴进行得很顺利,但是我认为受难者的心理还是留有不能消除的伤痕。
因此,“加油!”我带着这个心情,哪怕能起一点作用也好,抱着这个希望,制作了此作品标志。
将10周年纪念事业的“10”设计为象太阳一样明亮而精力充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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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象征图案
| 采用作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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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 |
杜多 利香(Toda Rika)
兵库县神户市/设计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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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受奖致词 |
这次被采用为“阪神・淡路大地震10周年纪念事业”的象征图案,我感到特别高兴。
地震发生时,我因参加学校举行的滑雪班而不在神户。可是,我至今还很清楚地记得,回到神户以后亲眼所看到的受灾情况,给予支援的很多人的事情和通过收音机听到的鼓励语言。
此次作品是在回忆“1・17”的受灾地区惨状基础上,凭着复兴与感谢的记忆,而设计了此次作品。
通过此象征图案能够参加10周年纪念事业,我感到很光荣。
“1・17”象征图案的,从受灾地区诞生的,强有力的萌芽是在表现向着明天飞翔,并表明继续努力的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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